另類教育與教育哲學

撰文◎羅正(補教名師)


    所謂的「另類」教育(Alternative education),顧名思義就是在傳統主流的正規學校教育之外,另闢蹊徑,提供學生主流學校之外的其他選擇。另類學校在學制、生活方面都和主流學校不同,而它們之間的個別差異也很大。臺灣近幾年來,伴隨著教育改革的浪潮,各式的另類教育亦蓬勃地發展,本文即試圖概略地介紹這個由歐美所引進的另類教育思潮之歷史沿革,及依其理念所發展出的各式樣態。


壹、緒論
一、何為另類?(馮朝霖,200133-34
馮朝霖:「另類乃演化的催化,差異為創新的資產,體驗則是教育的根本條件」。
美國學者Mintz認為教育的另類性主要是針對社會中習焉不察的教育信念而產生不同的思維。英美社會對教育的預設如下:
教育被完全視為政治的事務;換言之,國家有監督教育政策與課程的正當性。
教育的首要義務,在維護國家之繼續存在。
教育應該優先於一切,關乎國家的經濟成長。
教育工作者作為專業者應該控制學生,並能管理學習歷程。
唯一有用的知識,係經驗性、分析性、認知性與功效性。

二、另類教育典範的共同精神(馮朝霖,200413
教育主體性的洞識─學習者中心(Learner-centered)。
明確特殊的人類圖像─整體性觀點(Holistic perspective)。
特殊的學習理論─主動建構性取向(Active-constructive orientation)。
學校組織關係─開放性參與的結構(Open-participatory structure)。
特殊的師生關係倫理─對話溝通的關係(Dialogical-communicative relationship)。
明確的政治/社會哲學─自由民主哲學(Liberal-democratic philosophy)。

、另類教育的歷史意義(馮朝霖,200134-38,陳惠邦:2003
本段之重點為另類教育學歷史脈絡,以及實踐舉隅,一般考試時只要能以其代表性學校:蒙特梭利學校與華德福學校為例即可。
    二十世紀初,歐洲的改革教育思想以對抗與改革傳統公立學校為訴求,以民主自由教育及個性發展為理想,並在各地匯為澎湃的「新教育運動」。歷經一個世紀的變遷與發展,「新教育運動」已經在思想理論與教育實踐上轉而發展成數個流派,其中蒙特梭利教育學(Montessori-Pädagogik)、耶納教育實驗(Jenaplan-Pädagogik)、道爾頓教育學、弗來納特(或譯佛列尼)教育學(Freinetpädagogik)與華德福學校教育學(Waldorfschulpädagogik)被稱為歐洲大陸改革教育思潮的5大代表方向。
  值此一思潮下,所成立的諸多有別於傳統的「另類學校」,例如:蒙特梭利學校(Montessori school)、道爾吞計畫學校(Dolten plan school)、佛列尼學校(Freinet school)、華德福學校(Waldorf school)與另類學校(Alternative school)等等。茲就蒙特梭利學校、華德福學校(Waldorf school)與另類學校(Alternative school)介紹如下。

一、蒙特梭利學校
創辦人—蒙特梭利:
蒙特梭利係義大利第一位女性醫師,於1907年在羅馬創立「兒童之家」,發展兒童人格之「敏感階段」理論和「正成化教育」所需的「預備環境」諸多觀點,並設計了許多有名的「蒙特梭利教材」。
在整個教學過程中,堅持以下幾點基本原則:
尊重兒童的自由:自發的表現是人格發展上的原始出發點。
教學的工作必須依據「周詳普遍的教學計畫」,才能導致兒童對於宇宙整體和諧關係的認知。
教育是實現自由的過程:
生物性的自由:指個體發展的基本生命泉源力,亦即是創造性的自由。
社會性的自由:指人與人之間密切的溝通與表達的自由。
教育的自由:指引導兒童經由自發活動,釋放潛能而獲得獨立的自由。
教師在整個教學活動中所扮演的是一個「間接性」幫助、諮詢與協調的角色,使兒童能根據其內在的自然法則自由地發展。
不以學科及統一教材為教學基本設計,一切均以兒童個人自發性需求和興趣為原則。
  蒙特梭利學校將其教育學從幼稚園延伸至中學階段,致力於「宇宙教育」的全人發展,現今仍繼續擴張中。

二、華德福學校
創辦人—魯道夫史泰納:
魯道夫史泰納(Rudolf Steiner, 1861-1925)在1919年首創於德國斯圖加特(Stuttgart),在荷蘭稱為「自由學校」,以獨特的世界觀及發展學說為基礎,有相當完整及詳盡的教學計畫。
辦學精神—人智學(Anthroposophie):
史泰納從基督神學與古代神秘學的研究轉為探索人類心靈開發、認識自我本質與高等智慧之發展,並建構獨特的「人智學」(Anthroposophie)理論。人智學也是史泰納的教育理想、課程內容與目標、教學方法(即「華德福學校教育學」)的理論基礎。
根據史泰納的觀點,每一個人都是活生生的有機體,不是被動的,其中都有身體的有形物質、精神層面的文化內涵與心靈層面之主體思想3部分,此3個層面平衡開展,才能成為「人」。
教育哲學—人智學(Anthroposophie):
全人格教育:
史泰納所設計的學校課程是回應兒童身心發展階段與塑造學童想像能力的環境。由於史泰納認為人類生命包含意志力、情感與思考3種心靈作用,教育內容也要配合這3種發展方向,幼稚園階段發展幼兒意志力,國中小階段發展情感韻律,高中階段進入思考教育,以此3大階段為主軸發展出從幼稚園到高中12年一貫教育。
他認為學校應該關注學童的需求而非滿足政府或經濟需求,因此他強調創造與自由想像的學校。他的教學在認可學童獨特性,培養學童充滿信心走入社會。他主張想像的需求、真理的認知與責任的感受乃是教育的3種中樞力量。所以史泰納致力於全人格教育,讓學生有能力進行自由且清晰地思考。
辦校理念:
史泰納於1919年在德國的Stuttgart成立了第一所從1年級貫穿到12年級的華德福學校。華德福學校教育理念以「人智學」為基石,主張以人為出發的教育,注重其全面發展,主張教育為藝術,教育透過藝術幫助兒童、青少年「發現自我」,以「完成自我」。
華德福學校是政府認可性質的公共教育機構,學校人事費用依法由政府補助,但學校完全獨立於政府管制之外,學校沒有校長或主任的設置,其行政與教學工作都由教職員共組的自治組織自我管理。
華德福學校通常都是12年一貫的完全中小學,融合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兩類課程為其特色,課程與教學完全由教師與家長自主決定,不受政府教育政策影響。
對我國教育之啟示:
我國教育改革大多呈現教育市場化與實證主義色彩,史泰納的改革教育思想有堅定的教育哲學,學校教師與家長能充滿信心,談論教育信念,型塑成合作式的對話,這種專業支持與互助合作,相信對我國教育改革有所助益。

三、另類學校
意義:
「另類學校」係指無特定創辦人的異質性學校,其共同特徵在於學校中的教師及家長們皆不願任意附從任何傳統的路線,而寧願根據共同的開放性討論來經營學校;其由來可溯源於1970年代的「家長自發性」,對於教育的熱衷參與而逐步建立的。
另類學校運動的精神或意識形態背景,可歸納如下:
解放的、激進民主主義與社會主義的理念。
反威權的自由主義教育立場。
心理分析及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影響。
Ivan Illich「去學校化教育」之理論。
團體動力學者夥伴合作解決衝突模式。
「另類學校」在具體的教育實際範圍上,有許多相近之基本理念與訴求,其觀點可歸納如下:
家長參與學校內外的工作事務。
拒絕學習成就的壓迫性及競爭的壓力。
普遍放棄各種形式的學習成就評量。
普遍的環境關注與關聯(注重校外體驗場所)。
有彈性的學童分組分班制度。
普遍消除教師中心的教學活動。
普遍去除科目教學界線(採取主題教學、聯課活動)。
教學特色:
「另類學校」在教學的方法上,處於持續的變動與發展中,以不斷加入的家長和學生之意見,導致必須不斷尋求新的共識,具有「建構式」特色,以拒絕既有社會所帶來的成就取向與競爭壓力對教育的不當影響,絕大部分的「替代性學校」屬私立性質。

、另類教育之社會演化觀(馮朝霖,200138-40)
所謂的演化觀,從馮朝霖師的著作可以理解為「另類教育的本質」就是「演化」。因為其正是從正式教育中所演化出來,讀者可以尼采的精神三變帶出,另類教育的出現係社會的演化結果所致。
一、教育的本質:實驗、演化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有實驗的本質,因為它們都必須不斷地改進與演化。而由國家所掌控的教育亦具有實驗性,只是其普遍性與公權力的宰制使大眾習焉不查。
  是以,國家教育若要維持創新與進化的動力,一方面應鼓勵體制外不同構想的「實驗教育」;另一方面,則應使體制內教育能維持最高的開放性與彈性,以學習「另類教育」的優點。如此,整體的教育系統將能有最佳的演化機會,歐美國家的教育歷史經驗乃是最好借鏡。
二、我國實例:北政國中
就臺北市北政國中實施的「自主學習課程實驗計畫」,即符合「公民社會」的教育哲學,其中有幾項時代意義:
教育理念符合人本精神及時代潮流。
激發豐富的創意。
六年一貫制度符合世界中等教育改革之趨勢。
所有教師、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參與學校課程,具體實踐「學校社區化」與「學習型組織」。

三、增權賦能的公民社會
在「另類典範」(Alternative paradigm)的參照競逐及其所衍生的演化壓力下,使教育系統有真正更多的「創意產出」。
「另類學校」的發展與奮鬥,對於臺灣社會最深刻的意義,仍在於秉持「國民教育權」的理念,為實現個人解放與促進社會民主而堅持的理想。此乃典型的「自我賦權」(Self-empowering)的實踐,是邁向公民社會的重要貢獻。
  從尼采「精神三變」的教育學典範預言,看教育改革的演化,由駱駝、獅子到孩童,得知教育必須是追求善變的藝術,學校應以另類教育的精神,建構人性尊嚴的價值感,達成生而為人的自在與喜悅(馮朝霖,2004)。
尼采「精神三變」:
 駱駝(繼承/附和)─傳統/保守的教育學(Conservative pedagogy
     獅子(批判/否定)─批判/解放的教育學(Critical pedagogy
     孩童(自由/創造)─另類/創化的教育學(Alternative pedagogy




、公辦民營學校
我國的另類教育實踐中,即是「公辦民營」學校的實驗,政治大學所協助北政國中即是其中成功的代表案例,其他形式讀者們亦應注意。
    近幾年來,美國興起風起雲湧的教育改革風潮,嘗試為未來學校的組織再造,學校經營型態的革新尋找另一扇希望之窗,公立學校民營化運動如火如荼地進行。從最早1991Miami Beach的一所公立小學的實施,到199912月之前已有36州(US Chapter School, 1999)通過特許學校立法。茲就此種結合政府力量與民間資源落實教育措施與學習成效的辦學模式概述如下。

一、何謂公辦民營學校
  其係指將原屬國家控管、負擔的各種教育事業全部或部分移轉於私人發展,提供人民選擇教育機會與市場。
二、發展背景
  如同美國,我國教育生態在1990年代因為政治解散、經濟繁榮、社會變遷的影響,學校組織的變革幅度較以往快速許多。而公立學校常常受到法律及科層體制的束縛,使其很難適應社會變遷而有所調適,進而展現績效。因此,有人主張以公辦民營方式來經營,使教育資源充裕並提高中小學教育經營績效,減少政府不當的管制,增加私人興學的保障。
  在1996年教育改革總諮議會議報告書中指出教育鬆綁方向;而後19992月國民教育法修訂後之第4條第2項則明文規定國民中小學得委由私人興辦經營;在同年6月,教育基本法的頒布,更是提供了公立學校得委託民營的法源基礎。公辦民營的理念之所以獲得認同,除了呼應教改的呼聲外,亦是希望能藉此有助建構人文的教育環境,進而落實社會改造的點滴工程。

三、公辦民營之經營模式:
  一般而言,公辦民營有下列4種模式:
管理契約模式:
民間團體負責學校營運,政府提供所需設施及人員。民間團體係以經營管理能力來賺取管理費,但並沒有投入金錢。而預算、學費高低及人員聘僱的決定權都屬政府,並接受民意機關監督。我國的代用國中即類似此類型。
民間承包模式:
係由民間團體承包合約,定期向政府繳交承包費,並由民間團體自負學校盈虧責任。如森林小學,應可歸納類似此模式。
BOT(係指建造、營運和轉移;Build, Operate & Transfer):
亦即由政府提供土地,民間團體負責興建,興建完成之後,政府以特許方式交由民間團體經營一段時間,以作為其投資報酬,經營期滿之後,民間團體將其學校資產和設備轉移給政府。
特許學校(Charter school):
係指政府特別允許教師或家長經營的學校。亦即,經由政府立法、授權教師、父母或民間團體經營現有之公立學校。此類學校免受現行教育法令之規定約束,在組織、人事、經費、管理、課程及教學等事項,均有相當程度的獨立性。經營者必須與政府簽訂契約,並定時接受評鑑,以確保其品質。在臺北市北政國中試辦之「自主學習實驗班」等教育實驗則類似此模式。

四、公辦民營制度之探討
  公辦民營的辦學模式,正是落實了知識管理的理念,即以政府為後盾力量,結合民間蓬勃發展朝氣的策略聯盟之夥伴關係。其揭櫫的特色即是具有解放性、彈性、革新性,並重視績效與競爭。同時,更提供家長學校教育選擇權,也藉著民眾的參與,減輕政府日益吃緊的財政負擔。更重要的,更可達到「學校社區化,社區學校化」的願景。唯有些迷思與矛盾,值得吾人深思:
法源依據薄弱:
雖然教育基本法與國教法均已有條文,但公辦民營制度牽涉到土地、設備、人事、會計等相關規定,所以相關配套法案亦應要修正。
教育機會可能不均等:
所謂「特許」是否會造成只偏重特定族群?且民間團體較不願投資不易見到成效的特殊教育等等,都有可能造成不均等的再製,導致社會階層差異。
公辦民營學校制度的權責不易劃分清楚:
如果發生糾紛或虧損,應由何方來負責?學生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
是否淪為市場化:
公辦民營學校,就是為了於公共學校體系提供更多樣化的學校產品,供家長和教師選擇,此即以市場主義為其合理基礎而導致市場化之相關問題,亦即須加以注意。

五、推行公辦民營學校之建議
訂定試辦要點,作為實施依據:應儘快修訂相關配套法規,研擬試辦要點,使實施有充分之法源依據。
成立公辦民營學校審議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之原則審核申辦之學校,並對於經營績效作客觀的評估,以適時瞭解實施過程,提出必要的修正措施。
加強溝通宣導:應廣徵民意,並舉辦公聽會,彙集各方高見,研擬相關議題,並透過公民營等學術機構作評估及研究。
鼓勵民間企業參與小規模且實驗性質之公辦民營學校或實驗計畫,待成效良好後再擴大辦理。
  教育行政組織在變遷的社會環境中,無論其如何演化發展,最終目標不外乎在於達成組織任務,亦即追求3EEfficiency, Excellence, Equity)的教育理想。在推辦公辦民營學校的過程,需能時時反映其所訴求的提高效率、追求卓越品質及實現公平正義的理想,如此才能在急促變遷的社會環境中,讓我們的學校迎接二十一世紀後數倍化工業社會的挑戰。



參考書目
馮朝霖(2001)。另類教育與全球思考。教育研究月刊,9233-42
馮朝霖(2002)。橫繫理性與網化思維。通識教育季刊,94),239-258
馮朝霖(2004)。駱駝、獅子與孩童:尼采精神三變說與批判教育學及另類教育學的起源。教育研究月刊,1215-13
馮朝霖(2005)。學校與監獄的差別:校園環境評估與人權文化之發展。教育研究月刊,13643-53
陳惠邦。華德福學校教育學的現代意義。桃園縣92年度國中小學校長主任儲訓班研習。(未出版)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