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終身學習與學習社會
撰文◎李謙(補教名師)
推廣終身學習,建構學習社會已成為當前各國提高國民素質、提昇國家競爭力的不二法門。因而本次會議針對終身學習與學習社會議題提出六個子議題,分別為:一、完備終身學習體制,促進全民學習參與;二、精進終身學習行動策略,創建學習社會;三、強化高齡學習,因應高齡社會來臨;四、深耕社區學習,提昇社區大學功能;五、推展成人基本與回流教育,深化關鍵能力與競爭力;六、加強家庭教育,發揮家庭教育功能。同時,針對各子議題的現況說明、問題分析、結論暨建議事項、評析,茲予分述之:(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2010b)
一、完備終身學習體制,促進全民學習參與
現況說明:
終身學習的概念,我國自古有之,然系統化的終身學習思潮係來自西方社會,尤其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在一九七○年代的大力倡導,對近代我國終身學習的推展有重大的影響。我國推展終身學習,最具體的時期應為二十世紀九○年代後期,在當時教育部長林清江的全力推動之下,特定民國八十七年為「終身學習年」,並發布「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提出了八項國家教育發展願景,十四項具體的實施途徑及十四項行動的方案,開啟了我國終身學習推動的熱潮,使終身學習的推展邁入了一個新的境界;接續此一波行動,乃於二○○二年訂頒「終身學習法」,使我國成為第六個專為終身學習立法的國家。
問題分析:
欠缺終身學習推動的完整架構。
終身學習法制化不足。
欠缺終身學習成就認證完整機制的規劃,例如:只辦理課程認證,未開辦學習成就認證;非正規課程認證之效益低;社區大學申請課程採認,係屬被動而為;認可學分不斷累積,如何解決問題。
終身學習機構間欠缺整合與聯繫,形成資源的重疊與浪費。
終身學習經費不足。
結論暨建議事項:
強化及整合各級推動單位(或中心),建立宏觀、完整終身學習組織架構。
整合並充實終身教育的經費資源,完備終身學習法令。
空中大學校學員數,應增列空中專科、高雄空中大學、空中技術學院人數,並將空中技術學院回歸社會教育。
建議成人教育學習採用國家資歷架構之方式,作出成人學習資歷對照能力,成人學習非正規學習成就認證宜有完備的考量。
保障身心障礙者終身學習受教權益,例如:社區大學的設備、數位學習的管道。
建議在學校教育中融入終身學習理念,發展終身學習十年計畫,列入社區大學等終身學習機構,暢通終身學習體制。
建立終身學習成就認證的完整機制,研究規劃終身學習學位的可能性。
評析:
「建立終身教育體制」是我國教育改革重要取向之一,而其發展標的在於建立學習社會。建立學習社會的願景是我國社會發展的理想,更是我國社會教育的發展歸趨(陳益興,2000)。然而,自從「終身學習法」訂立之後,固然國人對於終身學習已有明顯體會及參與,但成效仍是有限。學者楊國德(1999)曾提出發展全民終身學習之實踐途徑,可作為政府實施時參考:
健全基本教育設施,希望社會無文盲,包括功能性文盲。
統整正規教育、非正規教育與非正式教育,提供多元學習管道,促進平衡發展。
運用隔空與開放學習網路及社區性學苑,增進成人學習管道,大量增加開放學習的機會。
建立回流教育體系,使學校教育彈性化,提高社會成員參與學習之意願。
實施多元學習成效評量及認證制度,以扭轉傳統以學歷及文憑獨占社會選才標準之情勢。
重視學習社會與終身教育的理念,化為教育發展與革新的政策指引。
成立社區性的終身學習中心,協調、統整及提供社區成員各種學習資訊與資源。
鼓勵民間企業發展學習型組織,大量推廣繼續教育。
制訂終身學習立法政策,積極加強終身教育措施。
推廣終身教育,實現全民化教育機會均等的理想。
觀其上述十點指標,雖已制訂終身學習法,但其餘各項仍有努力空間,亦是未來值得政府及全民共同努力之處。
二、精進終身學習行動策略,創建學習社會
現況說明:
學習社會與終身學習的關係至為密切。學習社會是終身學習的發展目標;終身學習則是學習社會的發展策略。學習社會強調全民終身學習的理念,並且關注成人學習的公平性及社會正義等議題。我國終身學習政策的具體制訂與積極推動乃是自一九九○年代以來。自一九九一年起執行「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五年計畫綱要」。一九九五年教育部發表「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二十一世紀的教育遠景」,將「規劃生涯學習體系,建立終身學習社會」,列為我國未來教育發展的重要方向。一九九六年行政院教育改革委員會亦提出了「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該報告書共提出了五項綜合建議,其中包括「活到老學到老:建立終身學習社會」要項。一九九八年的中華民國終身學習年,為推動終身學習運動,教育部於該年公布「邁向學習社會」白皮書。在一九九八年的「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中的「E世代人才培育計畫」,更是將「建立E世代終身學習社會環境」視為國家的一項重要政策。而二○○二年六月所公布實施的終身學習法,更為我國終身學習的發展,提供了較佳法源依據。為了因應高齡社會的來臨,教育部更於二○○六年公布「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進而以終身學習、健康快樂、自主與尊嚴、社會參與為高齡教育政策的四大願景,對於我國學習社會的發展,亦有推波助瀾之效。
問題分析:
學習型組織的發展尚未全面化,且持續動能不足。
學習型城市鄉鎮的發展尚未落實。
終身學習機構功能與策略聯盟機制有待強化。
終身學習品質與人員專業化有待加以提昇。
學校未能有效培育終身學習者。
國人終身學習能力有待發展。
結論暨建議事項:
因網路科技發達,為落實學習型社會,建議增加數位學習方式,賦予國立空中大學轉型,強化數位學習。
規劃推動學習型城市(鄉鎮市區),舉辦終身學習活動,增進終身學習動力,落實學習型城市建構。
強化數位學習作為終身學習重要途徑,建請善用傳播媒體,將終身學習知識在潛移默化下,帶入所有民眾的生活中。
整合終身學習機構,積極推動終身學習,建構終身學習社會。
建請落實學習型城市鄉鎮的實施。
評析:
為提高終身學習成效,歐盟訂立終身學習計畫,該計畫年限為二○○七至二○一三年,主要是有關教育與訓練計畫的延伸與整合,用於鼓勵歐盟各國的教育交流與合作,促進雙邊和多邊合作,提高教育和培訓的品質。其整體目標為藉由終身學習促進歐盟發展成為知識社會,具有永續的經濟發展。該計畫對我國終身學習行動落實上,具有以下啟示,值得我國參考借鏡:(涂雅玲、廖悅媚,2007)
加強跨國性的合作方案:促使資源與技術的移轉,同時也包括相互學習與經驗分享。
建立終身學習機構的評鑑機制:政府及民間組織應促使各機構建立評鑑機制,提昇經營專業化、增進組織效能。
推動終身學習數位化:建立不同管道間的相互聯結,發展終身學習網絡,才能適應我國當前及未來挑戰,實現數位化終身學習環境的理想。
培育終身教育師資:主要包含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的師資,加強人才培育、強化專業訓練成為建立終身學習社會重要的關鍵。
強化終身學習品質:目前終身學習課程往往沒有門檻的限制,費用過於高昂,頒發的學習證書流於浮濫,品質易受到質疑,可參考歐盟建立的指標,發展出適合我國客觀且公正的制度。
三、推展高齡學習,因應高齡社會來臨
現況說明:
高齡教育俗稱老人教育。教育行政機關開始有計畫以經費支持並推動老人教育與學習活動,係從教育部一九八九年為期五年的「老人教育實施計畫」開始。一九九三年教育部發布「獎助辦理退休老人教育及家庭婦女教育實施要點」。二○○一年教育部訂定「教育部補助辦理家庭教育老人教育及婦女教育活動實施要點」。近年來與老人福利保障與高齡教育最有關的法源依據,就是二○○二年「終身學習法」及其施行細則的制定,以及二○○七年一月第五次新修訂的「老人福利法」及其施行細則。教育部為顧及老人學習權益,於二○○六年發布「邁向高齡社會老人教育政策」白皮書。另教育部,於二○○七年頒布「補助設置社區終身學習中心實施計畫」、二○○八年「教育部補助設置各鄉鎮市區樂齡學習資源中心實施要點」及二○○八年「老人短期寄宿學習計畫」等計畫,以採取「預防性」、「在地性」與「差異性」的政策規劃執行策略。
問題分析:
教育政策未能隨社會人口快速高齡化而做調整。
社會大眾對老人或老化存有迷思與偏見。
大學校院對高齡學習關注有待加強。
高齡學習機制亟待改進。
缺乏高齡學習自助團體。
結論暨建議事項:
政府的教育政策應隨高齡人口增加進行調整。
消除社會對老人的偏見與歧視的行為。
大學院校宜進行高齡教育之研究、人才培訓與學習機會的提供。
高齡學習機制之創新。
輔導及鼓勵發展高齡學習自助團體。
建請運用學校因少子女化產生之閒置的教室、空間及設置,作為高齡教育成人教育學習場所。
評析:
有關高齡教育目前仍偏重於結構性硬體設施的改善或補強,對於軟體價值層面部分則有待加強,例如:(薛東埠、林玉婷,2009)
缺乏高齡教育明確願景,目標也不夠具體,仍依循教育部之計畫目標之轉化及結合在地特色的思考,流於形式。
對高齡教育永續經營方面,未能見到中長程計畫及實質作為。
在高齡教育課程活動設計方面,缺少焦點特色,上課時段的規劃有調整之必要,應配合高齡人士的身心狀況作規劃。
志工及人力資源方面,欠缺專業化培訓,志工與學員的角色容易混淆不清。
隨著少子化越趨嚴重,相對下高齡教育重要性則不言可喻,因此未來如何兼顧軟硬體、價值與作為,相信將會是政府推動高齡教育必須深思之處。
四、深耕社區學習,提昇社區大學功能
現況說明:
在一九九八年終身學習年的政策白皮書,教育部即已揭示「邁向學習社會」為推展終身學習的願景。在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的總結報告書中,也揭示「建立學習社會」的教育改革願景。顯見學習社會曾是中央行政機關的教育發展重點。「學習社會」便是「終身學習社會」,亦即整個社會就是一個學習場域,可以人人學習、時時學習、處處學習、事事學習。「學習型社區」亦即「終身學習型社區」,也是一個「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發展社區終身學習體系,因此是邁向學習社會的重要基礎。因此教育部自二○○四年起編列專案預算,推動「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接受縣(市)申請補助,以持續發展社區終身學習的體系。
問題分析:
社區學習資源的應用效益待提昇。
社區大學定位與未來發展待釐清。
分眾化社區學習服務對象待區隔。
社區學習與行政服務品質待提高。
多元社區學習場所的連結待強化。
結論暨建議事項:
評估社區學習資源的投入,增進資源應用的效益。
定位社區大學的未來角色,落實永續的專業發展。
區隔不同社區民眾的服務,適應個別化學習需求。
形塑社區學習人員的專業,提昇社區學習的品質。
連結社區學習管道的網絡,發展社區學習的體系。
深化以學習為核心的策略,促進社區營造與發展。
規劃推動社區大學和大學校院結合。
評析:
社區大學除了標榜平民化、普及化與在地化外,還包括深遠的理念,如直接打破文憑主義、完全開門辦學、入學不用文憑或考試,教師不需要是博士或碩士,並透過學術性、生活藝能及社團活動進行課程規劃等(蕭佳純,2004)。因此,社區大學具有社區教育、職業進修教育、通識教育、補救教育,並能整合社區資源的屬性及功能。然而社區大學推行至今,看似蓬勃發展,但仍有以下危機:(孟祥仁、郭竣壬,2007)
教育理念方面:在課程設計上面臨「應該是堅持社大辦學理念,還是呼應民眾期待」,陷入兩難。
教育政策方面:目前已有許多成人機構,如空中大學、大學院校的進修部及推廣教育,是否衝擊到國內社區大學,亦是值得關注的課題。
教育制度方面:是否授予學位的問題,仍有待克服。
課程目標方面:似乎與市民學苑、婦女學苑重疊,造成與社會期待落差甚大,影響到招生成效。
行政資源方面:大部分社區大學利用國高中教室來授課,無法依據成人學習的特點設計教學環境,且白天無法開課,加上獨立空間不足,亦不利於學員社團發展與教師經營。
教學方法方面:社區大學的師資檢附條件,不但要符合成人教師特質的需求外,並要尊重學員的主體性,以「對話」方式教學,培養深化思考、判斷能力,激發公共參與的熱情,這些都是應該考慮的問題。
事實上,社區大學的兩大理念,即「知識解放」及「建構公民社會」,在經歷多年推動之下略見成效。然而,如同上述所言潛在危機外,學者黃富順(2002)曾提出社大發展上的問題,包括定位、名稱、教育目標、辦理方式、課程規劃、課程開設、師資、教師在職進修、經費等九項問題,期待能一一獲得解決。畢竟社區大學對於建立公民社會有其功效,冀望透過對社區大學問題的釐清,相信更有助於公民社會的建立。
五、擴展成人基本與回流教育,深化關鍵能力與競爭力
現況說明:
我國成人基本教育的實施,主要是依據憲法第一六○條、國民教育法第二條與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三條等法規,政府應提供已逾學齡失學國民之基本知能,在內容方面以培養聽、說、讀、寫、算等基本能力為主,在制度上是以國中小補校銜接高中職進修學校方式辦理。因此,教育部於一九九一年推動「新民專案─加強成人基本教育五年計畫」,一九九二年訂定「獎勵及補助成人教育活動實施要點」,開辦「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鼓勵民眾參與短期識字研習,以順利銜接國小補校教育。在回流教育方面,先進國家採取的具體措施之一是實施帶薪教育假,讓職場員工能夠在工作期間繼續帶薪進修。配合回流教育,也做了許多相應的變革。例如:入學資格採計先前經驗和工作表現,招生名額及對象放寬,課程結構及內容亦因應成人需求予以調整,教學方式及上課地點更具彈性。隨著終身學習趨勢的演進,以及國際競爭的日益激烈,我國近來亦開始重視國民關鍵能力的培養及競爭力的提昇。從成人基本教育的推動,回流教育的實施,關鍵能力的培養,到國家競爭力的提昇,這些議題實係環環相扣,密不可分。
問題分析:
當前成人基本教育的主要問題:
成人基本教育體系仍然未臻健全,無法提供未受完整國民教育充分的教育機會。
成人基本教育的方向,無法與現代公民關鍵能力的培養相結合。
成人基本教育的課程內涵以識字教育為主,缺少功能性識字的考量。
我國實施回流教育之檢討:
回流教育課程內容未能與生活、工作相結合。
經費採自給自足,商業色彩濃厚,品質難以提昇。
少子化將使招生益形困難,成人回流的廣大市場值得重視。
課程的開設無法展現對公共的責任。
回流教育教師及行政人員,欠缺成人教育的專業素養。
結論暨建議事項:
確定成人生活關鍵能力,並融入成人基本及進修教育,研擬建構成人資歷架構。
提供未受完整國民教育民眾之教育機會。
提昇成人回流高等教育的專業化與品質。
促進回流教育與產業發展及職場的結合。
擴大高等教育對成人的開放與轉型。
研發創新核心成人教育基本教材。
評析:
成人教育與一般正規教育不同,具有其自發性、獨特性、需求性等特色,因此在規劃課程教材或相關活動時需善加考量。固然我國成人基本教育單以「識字率」以達世界先進國家水準,反而是因時代進步衍生出許多「數位文盲」者才是亟待改善。同時,成人基本教育所需關鍵能力,大多援引國外研究,未能符合實際國情,因此仍須發展我國成人基本教育關鍵能力指標,方可有效提昇成人基本教育素養。至於我國回流教育有著諸多特色,但相對的也面臨公平性、整合性、市場化、學習品質低落等困境,故蔡培村、武文瑛(2007)提出建議,已可作為本項議題後續執行之參考。
訂出回流教育評鑑指標來定期督導考核實施成效。
推動實施帶薪學習制度及成就認證機制的建立。
大學與社會加強互動,與企業結合開設相關班別。
拉高回流教育政策主導層次至行政院層級。
進行全面性的回流教育供需與學校資源現況等調查。
訂定每學期最高修習學分之最低畢業年限。
六、加強家庭教育,發揮家庭教育功能
現況說明:
完善的終身學習體制,必須整合家庭、學校與社會的力量,以提供正規、非正規與非正式的教育機會,方能邁向學習社會的理想願景。所以,家庭教育是終身學習的基礎,對全民終身教育的發展具有無可取代的責任。鑒於家庭教育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我國家庭教育法制化過程持續進行,其歷程及成果包括:其一「推行家庭教育辦法」(1945年發布);其二「教育基本法」第十二條規定:「國家應建立現代化之教育制度,力求學校及各類教育機構之普及,並應注重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及社會教育之結合與平衡發展,推動終身教育,以滿足國民及社會需要。」(1999年6月23日公布);其三訂定「家庭教育法」(2003年2月6日公布)。
問題分析:
家庭教育組織功能有待落實。
家庭教育服務尚待整合且資源亦不足。
弱勢家庭教育功能有待提昇。
家庭教育方案必須更符應開放多元的需求。
家庭教育人員專業化必須再加強。
結論暨建議事項:
強化家庭教育組織體系,發揮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家庭教育中心人員、組織功能的強化。
加強結合學校推動家庭教育方案。
家庭教育優先對象的輔導。
學習型家庭(含家庭共學及代間學習)的推展。
強化家庭教育人員的專業化,尤應落實家庭教育機構應遴聘家庭教育專業人員,以及輔導鼓勵現職人員與志工取得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
研擬家庭教育推動計畫,修訂家庭教育獎補助辦法,鼓勵企業與民間團體投入,結合資源發展多元「學習」管道與策略。
整合各部會、政府及民間家庭教育資源,俾提昇家庭教育績效,發揮家庭教育功能。
建議設計家庭教育護照,規劃具有強制性或鼓勵性獎勵措施。
評析:
我國自家庭教育法實施至今,亦使得家庭教育重要性得以彰顯。雖是如此,在社會急速變遷今日,人心不安、秩序紊亂,有許多青少年誤入歧途,並將其不良行為怪罪於學校教育,然事實上「家庭是人們第一所學校」,倘若家庭功能未能發揮,學校再努力也是事倍功半。因此,除上述建議事項外,更應重視以下數點:(曾憲政、戴淑芬,2003)
營造重視家庭教育的社會風氣:可透過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管道,由各機關學校宣導或傳播媒體行銷,引導民眾關注家庭教育的價值,並鼓勵具體實踐發揮家庭教育功能,以營造重視家庭教育的社會風氣。
學校應積極辦理家庭教育推廣活動:學校是社區學習資源中心。因此,學校協助家庭教育,可以運用「社區總體營造」,鼓勵社區共同參與,至於實施方式可採主題講座、經驗分享、機構參訪、增能研習、活動宣導、家庭共讀、休閒聯誼、特定服務等方式,推動家庭教育計畫,以收其成效。
鼓勵各級學校研發家庭教育課程:在家庭教育法明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在正式課程外應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此外,適婚男女的婚前家庭教育課程及特殊行為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家庭教育輔導課程、訓練方式和活動方式等,適用對象及內涵亦有所不同。因此,除責成各級學校積極落實推動家庭教育課程、建立獎勵制度、鼓勵教師研發新教材等,更應深入學生價值觀。
建立社區大家庭的觀念,彌補家庭功能不足:目前家庭結構偏向小家庭,且在家庭中有許多突發變項,形成另類家庭,如遭逢變故、弱勢或文化不利之家庭,譬如單親、隔代教養、身心障礙。因此,倘能建立「社區大家庭」的觀念,鼓勵社區互助合作,即可以有效強化家庭功能。故在學校推動「社區大家庭」觀念,建立社區共同合作照顧孩子的機制,弱勢家庭文化不利的孩子也可以獲得比較好的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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