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相關主題介紹─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
撰文◎洪婉郡
臺灣因特殊地理位置與文化背景因素影響,形成現今社會多元、文化並蓄之面貌。近年來,國際上對於多元文化之尊重、弱勢族群之關懷及臺灣對本土文化日趨重視,社會各界也對原住民族、新移民族群、身心障礙同胞及各種學習弱勢群體的教育權益日益關注。本文將歸納與討論第八次全國教育會之議題六─「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相關議題,主要針對臺灣社會各文化殊異族群(以原住民族與「新移民」為主)之教育與發展課題,以及特殊需求群體(含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兩類)和學習弱勢學生群體(包括經濟不利、家庭不利、文化不利、偏才生及學習低成就)之教育權益(教育部,2010b),其內容包含六項子議題,分別為:一、策進原住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二、擘劃新移民的新教育;三、實現弱勢支持的教育環境;四、精進身心障礙教育品質;五、強化資優教育支援系統;六、促進特殊教育研究與發展等六部分。本文將於以下篇幅加以論述。
壹、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相關議題
分析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的內涵及六個子議題:
內涵:臺灣特殊地理位置與文化背景因素影響,形成現今社會多元、文化並蓄之面貌。今日,為符應國際上對多元文化之尊重、弱勢族群之關懷及臺灣對本土文化之重視,社會各界對有關原住民族、新移民族群、身心障礙同胞及各種學習弱勢群體的教育權益,日益關注。為了增進多元關懷、重視差異與促進瞭解之精神,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提出了多元族群之學習權益問題進行分析和反思,並提出前瞻性之建議。發展策略力求精緻、創新,以實現公義社會,並能精益求精、永續經營,藉以開創我國多元文化發展和特殊群體教育的新世紀。
子議題:策進原住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擘劃新移民的新教育、實現弱勢支持的教育環境、精進身心障礙教育品質、強化資優教育支援系統、促進特殊教育研究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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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議題一「策進原住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
臺灣早期是個移民社會,也歷經不同政權的殖民,這些歷史經驗中的異文化交遇,往往造成原住民族傳統的生活空間、社會組織及文化不斷受到壓縮和崩解。原住民族的弱勢由來已久,但近十年來,受到國際上多元文化及臺灣本土化的思潮影響,原住民族的文化才漸受重視,政府也挹注資源,希望透過教育來保存原住民族文化。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明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原住民族教育法也依憲法精神制定,並於民國八十七年公布實施,成為原住民族教育發展及維護原住民之民族教育權重要的法律依據。足見國家在促進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的政策方向已然確立,當務之急在於教育政策的規劃,以及落實政策執行(教育部,2010b)。茲分析原住民族教育改革的發展現況與問題如下:
一、相關法令之執行
需積極慎審規劃相關的政策並加以落實,才能提昇原住民族教育的整體成效。
二、原住民就學與升學方面
實施加分優待政策保障原住民的入學與升學,雖然有達到促進了社會發展與落實社會正義、達成教育機會均等,但從近十年原住民學生升學資料的分析結果得知,此作法可能造成原住民學生因享有升學差別待遇而產生自卑感及族群的污名感,同時也可能產生原住民學生在課業適應上的困難度、增加生活適應的困難度、造成依賴心態、他人低估原住民學生的努力、增加心理壓力、影響自尊心、增加原住民與同學間的隔閡等負面效應。
三、師資培育方面
原住民族有特殊的文化與歷史背景,在課程設計及教學實務上,應該有特殊的考量及適當的轉化,以符合原住民學生學習的需求。因此,站在教學第一線的教師就成為課程與教學轉化的關鍵,而培育優秀的原鄉師資的確有其必要性。目前的族語教育仍面臨許多挑戰,諸如教材的適用性、班級經營管理、鐘點費過低、學校行政支援不足等問題,均亟待解決。
四、需建立政策回饋機制
長期以來政府規劃不少原住民教育相關的政策,對原鄉教育挹注許多經費資源,但應建立一套完整政策評估機制,來檢視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及執行的效率,並長期追蹤與評鑑相關教育政策的執行,給予政策規劃單位適度的回饋,以作為政策擬定與修正的參考(教育部,2010b)。針對上述原住民族教育改革與發展現況之問題,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方表1所述:
【表1 策進原住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現況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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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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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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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關法令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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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原住民族教育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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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原住民族教育法中尚待落實之處,以及一般教育法令的衝突,並研擬解決策略。最後,定期檢討原住民族教育法及相關子法之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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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育政策回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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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中央及地方原住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功能,提昇其對民族教育審議、諮詢之成效
落實「中央與地方原住民族教育事務協調會議」中討論及決議事項,並定期評估各項執行進度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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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住民就學與升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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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原住民族教育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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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訂各階段之民族教育課程綱要,以促進原住民族教育主體性的發展
發展文化回應式的課程與教學
健全族語教育環境
具體規劃與發展具原住民族文化特色之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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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原住民學生學習與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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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原住民學生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
加強國小至大專院校原住民學生的課業及生活輔導措施
加強原住民人才培育
推動並落實輔導三級預防工作,並整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投入原住民學生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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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師資培育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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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原住民族師資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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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原住民族教育師資學程
優先聘任原住民中小學之原住民教師、主任及校長
訂定原住民族師資修習原住民族文化辦法
鼓勵開設原住民族教育碩士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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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需建立政策回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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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社會福利機構之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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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住民學生及家長輔導資源網相關資訊
與社會福利機構協調成立原住民中輟生鑑定輔導就讀機制
強化原住民高危險群學生之預防與輔導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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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議題二「擘劃新移民的新教育」
隨著全球化地球村來臨,臺灣地區跨國婚姻比例逐年增加,臺灣男性迎娶外籍及大陸配偶,雖然九十八年已有降低,但是新移民(本文的名稱,它包括臺灣男性與東南亞國籍、中國大陸或其他外籍女性結婚者,以及臺灣女性與外籍人士結婚並定居於臺灣者)子女愈來愈多。當整體社會受到少子女化衝擊之際,新移民子女卻逆勢成長,我國政府因應此現況,針對新移民及其家庭與子女,積極建立教育及輔導之政策與服務措施,諸如:宣示與制定相關規定保障新移民學習;提供經費執行新移民及其子女的教育活動;縣(市)政府設置新移民行政、學習及家庭中心;鼓勵新移民參與多元文化及終身學習;設計多元的新移民學習教材;實施多項的輔導新移民子女方案等(教育部,2010b)。吳清山(2008)表示,雖然現今政府在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已投入不少資源,但仍有改進空間,政府和相關單位應從宣導面、環境面和法制面積極推動新住民教育,建構一套新住民終身教育學習體系,確保新住民教育權益,才是務實有效的策略。茲分析新移民教育的發展現況與問題如下:教師在新移民子女的多元文化教育觀念有待提昇;新移民學習中心與家庭中心未來發展問題;新移民的學習系統待強化;新移民子女適性之跨文化課程與教學環境欠缺;新移民子女的學習成就與生活適應仍有改善空間;新移民、新住民、外籍配偶、大陸(含港澳)配偶的名稱混淆,其內涵與性質不清,容易衍生權益問題;新移民教育政策的延續及合作不足。
針對上述新移民教育的發展現況之問題,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方表2所述:
【表2 擘劃新移民的新教育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現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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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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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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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移民的學習系統待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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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尊重、理解、關懷與多元的教育與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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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多元文化的教育目標
宜彈性考量新移民需求
各級各類教育的課程設計宜考量新移民者及其子女的差異
新移民工作權及就業權應受到保障
以媒體傳播東南亞國家或其他國家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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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新移民家庭與社區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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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學習課程以提昇新移民家庭功能
婚前家庭教育課程應有強制性
兼顧男性配偶的輔導
提高識字教育與就業聯結
補助新移民的幼兒教育經費
規劃幼稚園優先入學方案
其他配套:社區教育支持系統,應以新移民為核心起點,建立多元文化的社區主體意識。普設識字班、生活輔導班或媽媽教室以增進家庭管理知能,並與內政部推動的「社區關懷據點」共同合作,以求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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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移民學習中心與家庭中心未來發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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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新移民學習中心功能及其與家庭服務中心的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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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規劃新移民學習中心權責
強化各縣(市)「外籍配偶家庭服務中心」及移民學習中心相互轉介、支援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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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師在新移民子女的多元文化教育觀念有待提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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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教師多元文化教育觀念及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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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教師多元文化教學的正確觀念及課程設計能力
鼓勵中小學教師及行政人員學習新移民女性原生國的語言
培養種子教師
強調積極性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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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移民子女適性之跨文化課程與教學環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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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新移民子女適性之跨文化課程與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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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材內容應呈現多元文化精神
學校教材設計應趣味化,以及與原生國文化結合,並具有啟發性、統整性與主體性
其他配套措施:除提供新移民子女學習資源外,亦應有補救教學措施,建構學校本位的輔導措施,發展出適應校園多元文化族群的輔導行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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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移民子女的學習成就與生活適應仍有改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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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新移民子女的學習成就及生活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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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推動「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計畫」與「新移民子女教育改進方案」
建置長期追蹤資料庫
加強探討臺灣地區內部文化差異顯示的新移民子女和其家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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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移民、新住民、外籍配偶、大陸(含港澳)配偶的名稱混淆,其內涵與性質不清,容易衍生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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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宏觀的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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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移民」名稱確認
評估立法訂定「新移民教育法」之可行性
設置「新移民教育委員會」,並邀請關心新移民政策、來臺一段時間的新移民或民間的新移民組織成為委員
新移民及其子女的教育經費宜逐年提高
教育部、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所編列的新移民及其子女相關活動經費宜有效整合
各縣(市)在新移民及其子女的教育策略上,能採取跨縣(市)的策略聯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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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移民教育政策的延續及合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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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完備新移民教育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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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提供誘因讓新移民接受補習教育,以符應教育部的終身學習政策
協助新移民女性就學之銜接課程,應儘速建立制度,以保障他們的學習及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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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整理自:教育部(2010a)、教育部(2010b)
子議題三「實現弱勢支持的教育環境」
近年來,「關懷弱勢」已成為政府施政主軸之一,相關之教育政策除了原先扶助經濟弱勢、輔助學習弱勢、縮短區域弱勢及強化責任教育內容外,其他社福單位如內政部兒童局貧童輔助計畫及家扶中心啟蒙計畫等,皆在扶持弱勢學生家庭早日脫貧。學校中的弱勢學生大多來自功能不彰的家庭環境,尤其以單親家庭、隔代教養之弱勢學生最為嚴重。弱勢學生在認知、情意、行為技能等表現通常不如一般學生,經常出現學習動機低落、無法跟上學習進度與學習態度不佳等問題,在學習、生活和行為各方面都面臨不同程度的適應困難情形。學校與教師往往須加以介入,甚至取代家庭的部分功能,因此弱勢地區的學校必須給予足夠及穩定的人力資源,並結合各種社會資源,才能真正落實弱勢支持系統(教育部,2010b)。以下為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針對實現支持「城鄉差距中的弱勢學生」、「家庭環境不利與經濟弱勢學生」與「學習弱勢學生」等三個弱勢學生族群之教育改革的會議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表3所述:
【表3 實現弱勢支持的教育環境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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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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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診斷與量身訂做輔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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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危機邊緣、學習不利及偏差行為學生,需建立及早診斷與預防機制,適時提供替代教育(Alternative
education),提供多元化的學習機會,促進學習成功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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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長期與深入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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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長期性之指標及補助項目,從「預防」、「補救」與「發展」三面來規劃,建立追蹤檔案、落實效益評估;從有效個案中建立檔案,進行檔案列管,從中彙整預防方案與發展具體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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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標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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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弱勢學生目的在於改善其所處不利的位置,進而提昇其學習效果與自信心,過程中應避免標籤化作用,尤其不可忽略學生心理感受,讓其暴露於不利的處境。教育人員應透過主動關注與同理心,照顧不同背景的弱勢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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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目前以身分作為補助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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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行政部門提供之助學措施,絕大多數以「身分」作為補助條件,但針對經濟弱勢學生(包括家庭遭逢變故且經學校認定之國民中小學學生),提供生活補助與助學之相關措施有待訂定相關急難救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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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供給面轉為實質面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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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勢學生的教育無法獨立於社福、醫療、警政、法務與就業等政策之外,因此政策規劃時需全盤考量,最好能統整上述政府與民間單位之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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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會應主動協調相關部會統整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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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會應鼓勵民間宗教或公益團體未升學、未就業者及中輟生認養民俗社團或民俗活動,並訂定民俗管理實施要點暨補助施行細則;同時邀請校園社團,結合教育、警政、醫療、社福與司法等政府機構和民間企業,推動產學合作,提供就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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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小校從裁併轉向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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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遠地區學校的發展與存廢問題,除教育問題外,尚涉及複雜的城鄉發展與社區總體營造課題。如何透過諸如「偏遠地區學校振興」方案,整體思考及規劃臺灣地區的國土發展、城鄉平衡、生態保育,甚至貧富差距等問題,是處理偏鄉教育應有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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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社會責任福利」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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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結合政府機關與民間資源,透過法令修訂,積極為有工作能力的弱勢家庭成員進行職業準備或安排就業,鼓勵弱勢家庭分擔部分責任,以共同創造改變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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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揚「特殊教育精神融入普通教育」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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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教育亦應發揮個別化教育精神,強調弱勢學生之課程、教材、教法與評量方式需保持彈性、適性,以建構我國扶貧與扶弱之支持性教育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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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整理自:教育部(2010a)、教育部(2010b)
子議題四「精進身心障礙教育品質」
身心障礙教育之發展程度為一個國家文明發達、經濟進步的重要指標。有鑑於此,教育部自民國六十九年開始陸續訂定特殊教育推行辨法與特殊教育法,並於八十四年五月三十日舉行全國身心障礙教育會議,結論發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加速推展特殊教育,奠定我國特殊教育政策之基礎。身心障礙教育之推動早期以智能、感官及肢體障礙等類為主,近年來行有餘力,開始關注學習障礙或情緒行為障礙,並普設資源教室以協助就讀普通班而有學習及適應困難現象的特殊需求學生。此外,還實施學前階段的特殊教育,係結合教育、醫療及社會福利服務等資源,共同推展身心障礙兒童早期療育(教育部,2010b)。茲分析身心障礙教育教育發展現況之問題如下:特殊教育執行與專業服務品質有待提昇;身心障礙學生零拒絕與融合教育措施推展與落實的不足;弱勢群體特殊教育問題應受重視;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職業輔導的不足;學前身心障礙教育有待推展;大學身心障礙教育體制與支援系統建置仍有不足;特殊教育課程及教材教具研發有待加強。
針對上述身心障礙教育發展現況之問題,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方表4所述:
【表4 精進身心障礙教育品質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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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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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特殊教育執行與專業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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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特殊教育資源與普通教育資源整合
建議國家高考應有相關特教行政職缺
國中小校園教職員編制,應朝精緻化方向思考
重新以非社福概念來思考特教經費之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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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推廣特殊教育課程及教材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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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統化、統整化、多元化原則下,對課程及教材教具的研發推廣作全面性及長期性政策思考
特教課程及教材教具在研發推廣上應固定編列經費及人力,以利隨時引進新概念及進行編製或修正
建置特教課程及教材教具研發推廣的網站及分散式學習系統,以結合教室內電子白板體現資訊融入教學
在e化特教課程及教材教具的研發推廣上,宜鼓勵在設計上朝向模組化及互動性原則,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高異質性的情形下仍能做適性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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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身心障礙學生零拒絕與融合教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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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融合教育理念宣導與實務推展
提昇普通學校資源班及特教班設置比例,以落實零拒絕與融合教育之後的特教服務品質
各就學階段皆應落實相關法規規定,強化各校特殊教育推行會的功能,保障身心障礙學生的就學權及學習的品質
建議解除特教師資培育的限制,讓教育大學及師範大學皆可整合資源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教師資
配合特教法之修正,重新檢討特教師資培育課程,以培育更符現今需求的專業特教師資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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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與落實弱勢群體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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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及落實「個別化支持輔助系統」(ISP)
形成並推展「村落型的特教學習型組織」
建立完善轉介制度,獲致必要之資源與支援服務
培育與訓練不分類或大領域之特殊教育人才
大學特教系中公費生,畢業後優先分發至弱勢地方
一般類科公費生亦需修習特教相關課程至少10 學分,以協助弱勢群體特殊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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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職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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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完整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職業輔導體系
充實各級教師及相關人員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進路分析的相關知能
加強與勞委會之資源整合與相關配套措施之運用
發展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職業輔導相關量表
國中以上階段之個別教育計畫與特殊教育方案應列入身心障礙學生生涯規劃與職業輔導相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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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大學身心障礙教育體制與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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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大學資源教室實施模式及其具體服務內涵,並列入特教評鑑,加強追蹤輔導機制
落實大學特殊教育方案之推動,協助學生適性學習與生涯轉銜發展
落實建置大學特殊教育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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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並落實身心障礙教育年限向下延伸至3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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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教育年限向下延伸至3 歲需完整規劃,並有配套措施。有關實施模式和定位、鑑定安置、通報系統、服務內容、行政管理、進度管控、經費籌措、社醫支援、課程與師資等問題,均需妥善釐清與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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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整理自:教育部(2010a)、教育部(2010b)
子議題五「強化資優教育支援系統」
優質的人才是國家最可貴的資源,優質人才的培養是追求卓越創新的首要條件,因此世界各國莫不重視資優人力的培育。回顧我國資優教育的實施,三十多年來始終風風雨雨,未能在一個良好的支持系統下順利運作。各校推動資優教育時,不僅無法依據資優學生學習需求選擇適當的教育安置方式,在推動資優教育時,常以「不增加教師員額編制及經費」為原則,須自籌財源。另外,資優教育教學業務費及設備費闕如,資優教育環境設施多未臻理想(教育部,2010b)。以下由七個面向分析我國資優教育支援系統現存的問題:適異性教學(Differential Instruction)尚未落實;特殊才能發展的支持系統不足;特殊群體資優學生優勢才能發展的機會受限;資優學生社會關懷與服務的行動亟需帶動;資優教育專業知能十分不足;資優教育環境設備品質偏低;各類資優教育發展不均衡;資優教育的安置方式受限、教育經費短缺。
針對上述資優教育支援系統發展現況之問題,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方表5所述:
【表5 強化資優教育支援系統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現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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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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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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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適異性教學(differential instruction)尚未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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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適異性的教學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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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適異性教學必需的配套措施,例如:教學助理人力、多層次教材研發、班級人數降低等
培訓具有適異性教學知能的師資
建構具有適異性學習氛圍的環境,以提供資優學生進行校內外加速及充實學習的管道及必要經費
落實良師典範或師傅制(mentorship),以提供資優學生研究、實習或生涯認同典範
補助資優學生參與國內外研習活動,以提供有挑戰性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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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才能發展的支持系統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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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才能發展的支持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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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多元才能的發展空間,補助縣(市)政府培訓特殊才能
開闢特殊才能學生保送升學管道,並建立在校輔導機制
規劃適異性的課程,減少必修課程時數
補助參與國際競賽之相關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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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體資優學生優勢才能發展的機會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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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特殊群體資優學生的優勢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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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特殊群體資優學生之鑑定工具
各縣(市)應視需要成立跨領域鑑輔會
開發特殊群體資優教育相關資源,研訂弱勢群體資優學生之支援系統與輔導措施
提昇教師對弱勢群體資優學生之教學輔導專業知能,加強該類學生教育知能研習的辦理
補助弱勢群體資優學生優勢才能發展所需的鐘點費,以遴聘校內外特殊專長教師提供教學
資優鑑定過程中對於達到鑑定標準的學生,應考慮性別的保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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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優學生社會關懷與服務的行動亟需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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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昇資優生社會關懷與服務的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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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縣(市)政府辦理資優學生社會關懷服務方案
各校應獎勵參與社會關懷服務有績效的資優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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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優教育專業知能十分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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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資優教育專業師資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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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應補助資優教育師資培育方案,以培育合格且適任之資優教育師資
建構資優教育教師專業社群。建議師培課程中應將資優教育3 學分納入必修學分
實施一般教師資優教育增能賦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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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資優教育環境設備品質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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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資優學生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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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資優教育評鑑小組,評估資優教育之環境品質
補助學校改善資優教育設施設備
各級機關應編列業務經費,補助資優班、資源班、校本方案及縮短修業輔導等相關之鑑定與教學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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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各類資優教育發展不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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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各類資優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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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機關應重新規劃資優教育的資源,提供各類資優均衡發展的機會
對於創造力資優、領導才能資優及其他特殊才能資優學生的培育,各級主管機關應編列經費補助辦理校本方案、區域方案、個別輔導方案及國際營隊等充實方案,以落實此三類學生的發掘與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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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資優教育的安置方式受限、教育經費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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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資優生具有支持氛圍的法令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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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教育主管單位儘速組成評估小組,修正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方向如下:
第9 條加列中央對於資優教育經費的編列比例
第35 條國民教育階段資優教育辦理方式,建議恢復為:「國民教育階段資優教育辦理方式:採集中式資優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第38條修正為:「資賦優異學生之入學、升學,得參採資賦優異學生在學表現及潛在優勢能力,以保送甄試及多元入學方式辦理。各教育階段資賦優異學生之保送升學辦法,應保持彈性,適合學生身心特性及需求;其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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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整理自:教育部(2010a)、教育部(2010b)
子議題六「促進特殊教育研究與發展」
今日教育的課題是一方面求量的擴充,一方面求質的提昇。要求量的擴展,便要實施全民教育,做到「有教無類」;要求質的提昇,便要推展特殊教育,做到「因材施教」。目前我國特殊教育雖已有長足進步,但在量上仍可擴充,在質上有待提昇。特殊教育品質的提昇涉及支援系統
(Support System) 的建立,特殊教育的發展有賴強有力的支援系統為其後盾。是矣,完備支援系統之建立,刻不容緩。特殊教育的支援系統包括行政組織與運作、法令規章與經費、社區資源、家長參與及研究中心與資源資料庫等課題(教育部,2010b)。以下將從研究支援的角度來論述,分析我國特殊教育的研究發展現況所面臨的問題:全國性特殊教育研發機構迄未設立;資優教育資源資料庫有待建立;現有小型特教研究或資源中心體質虛弱;特殊教育中心的區域合作機制有待建立;各縣(市)大多未設立資優教育資源中心;國際特教學術交流和參與有日漸萎縮之勢;中央特殊教育專責單位有待強化;特殊教育的實驗機制有待建立;特殊教育課程及教材教具研發有待加強。
針對上述特殊教育研究與發展現況之問題,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之結論與發展策略如下方表6所述:
【表6 促進特殊教育研究與發展議題之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說明】
現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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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論暨發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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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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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國性特殊教育研發機構迄未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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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全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或「國家特殊教育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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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一國家級單位之主要功能如下:
建置全國性特殊教育資料庫與資訊網路
規劃特殊教育方案,開發特殊教育課程、教材與評量工具
重要性特殊教育政策及方案評估和評鑑
彙整特殊教育研究資料,提供政策性之建議
調查及整合全國特殊教育人力資源,支援特殊專才教師之遴聘
辦理有關特殊教育之研習進修及特殊需求學生學習活動
建置全球特殊教育資訊網
籌募特殊教育基金,支援弱勢群體與地區特殊需求學生之發掘與學習
出版特殊教育論著,發行特殊教育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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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資優教育資源資料庫有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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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有小型特教研究或資源中心體質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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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大學特殊教育中心的區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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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區域規劃,應同步進行人力及經費的整合和強化,務使重整後的區域特殊教育中心組織有足夠的專職人員、教育部編列預算、對教師及家長提供資優教育鑑定、評量、課程、教材、教具、諮詢與輔導等服務,期與全國性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及各縣(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等,形成互補互助的完整特殊教育支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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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教育中心的區域合作機制有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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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縣(市)大多未設立資優教育資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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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與「資優教育資源中心」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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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的「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與「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亟待相關法規法制化,使之在每個縣(市)成為正式的組織,有專職人員和固定的經費,以服務地方身心障礙教育和資優教育,發揮諮詢、輔導和資源提供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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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國際特教學術交流和參與有日漸萎縮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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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特殊教育國際參與、合作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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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定課題,互相交流:下列項目可作為國際交流與合作的重點:
資訊交流:如建置亞太地區跨國的特殊教育資訊網
績效責任:如定期交換辦理特殊教育方案評鑑的經驗
學術研究:對共同的課題進行跨文化的合作研究
專業成長:進行特殊教育工作人員的交換和交流,提昇在職進修的廣度和深度
找出優勢,行銷臺灣經驗:可透過學術研討會、出版、參訪等方式「輸出」成果和經驗,分享國際社會。亦可考慮規劃成立諸如「亞洲融合教育資源中心」或「亞洲創造力教育中心」之類的組織,以強化國際參與,提昇國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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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央特殊教育專責單位有待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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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特殊教育專責單位—「特殊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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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成立特殊教育專責單位—「特殊教育司」,以與地方政府教育局(處)的特殊教育科(課)形成完整的特殊教育行政體系,除綜合業務單位外,下設障礙教育與資優教育兩組(股),依法推展身心障礙與資賦優異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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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教育的實驗機制有待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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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辦理實驗型「特許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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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辦理「特許學校」方案,「特許學校」具有「公辦民營」、「理念辦學」與「發揮特色」等性質,以進行有理論基礎的教育實驗。「特許學校」不收學費,須為所有學生開放,但應保留一定名額給特殊需求學生和學習弱勢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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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殊教育課程及教材教具研發有待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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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資料整理自:教育部(2010a)、教育部(2010b)
貳、結語
近年來臺灣在頻繁國際交流發展的影響下,已然成為多元族群兼容並蓄的社群,我們無法迴避此一發展趨勢,以及趨勢所衍生的課題。Johm Rawls的「正義論」認為機會均等是不可能的,而且認為自然優勢與社會優勢是同樣武斷的,沒有理由認為所得和財富的分配不能由歷史和社會條件來決定,但可以由自然屬性分配來決定。所以在機會平等之上,還要加上所謂的「差異原則」(Different Principle),也就是如果某些人有所得,處於不利地位的人也應有所得。受教權為基本人權之一,因此多元文化、弱勢族群及特殊教育之學生接受臺灣教育應獲得法律上的支持與保障(黃富順,2003)。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秉持多元關懷、重視差異與促進瞭解之精神,針對多元族群及學習弱勢學生之學習權益問題進行分析和反思,提出前瞻性之建議,具體地給予此一議題之教育改革一個明確的方向,力求精緻、創新,以實現公義社會,並能精益求精、永續經營,藉以開創我國多元文化發展和特殊群體教育的新世紀:審慎檢視原住民教育的相關政策與落實機制,以提昇原住民族教育的整體成效;宏觀的建立新移民及其子女教育政策,建構尊重、理解、關懷與多元的教育與社會環境,強化家庭與社區教育支持系統,以提高新移民子女的學習成就及生活適應(張鈿富, 2006);對於弱勢與特殊需求之學生,以及整體特殊教育的研究發展,均規劃多元適性的教育措施、建構優質適性的教育環境和支持系統,以促進其生涯發展。如今政策與方向已然確立,然當務之急乃在於教育相關機構的執行規劃與實踐。
參考書目
吳清山(2008)。解讀臺灣教育改革。臺北:心理出版社。
張鈿富(2006)。外籍配偶子女教育問題與因應策略。教育研究月刊,141,頁5~17。
教育部(2010a)。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十大中心議題全民論壇之結論與建議。上網日期:2011.01.02,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10/10
教育部(2010b)。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討論資料─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上網日期:2011.01.02,http://www.edu.tw/files/site_content/B0010/6
黃富順(2003)。外籍新娘的基本教育權。載於教育部社教司舉辦之「九十二年全國外籍新娘成人教育延套會」手冊,頁8~9。臺北: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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