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臺灣另類教育所面臨的問題與評析

撰文◎歐文(補教名師)

壹、前言
  「另類乃演化的催化,差異為創新的資產,體驗則是教育的根本條件。」(薛曉華譯,民91)「另類」是社會民主與文明的試劑,社會對其接受度愈高,表示社會民主與文明的水準愈高。
  另類教育,一九○七年蒙特梭利(M.Montessori)在羅馬成立了「兒童之家」,四年後發展成為第一所「蒙特梭利學校」,此為另類學校的濫觴;一九一九年史代納(R.Steiner)在德國南部創辦了第一所「華德福學校」。這兩所學校的創立,在成為教育改革源頭的同時,也激出教育思潮多采多姿的浪花,帶給體制內教育改革的甘泉,促進學童多樣化的教育機會,滿足父母的教育選擇權(盧美貴,1990) 。

  歸納各種另類教育的典範,其共同精神不外乎如下:
教育主體性的洞識─學習者中心(Learner-Centered)。
明確特殊的人類圖像─整體性觀點(Holistic Perspective)。
特殊的學習理論─主動性建構性取向(Active-Constructive Orientation)。
學校組織關係─開放性參與的結構(Open-Participatory Structure)。
特殊的師生關係倫理─對話性溝通的關係(Dialogical-Communicative Relationship)。
明確的政治/社會哲學─自由民主哲學(Liberal-Democratic Philosophy)(馮朝霖,2006)。
  而七○年代開始,「人本教育基金會」衝撞國內現有的教育體制,八○年代中期,開始在臺灣出現了第一所「另類學校」─「森林小學」。目前在臺灣另類學校甚多,臚列如下:種籽學苑─位於臺北縣烏來鄉;森林小學─位於臺北縣汐止鎮;慈心幼兒園─位於宜蘭縣羅東鎮;森林學苑─也在宜蘭;雅歌小學─位在新竹縣芎林鎮;全人中學─位於苗栗卓蘭;人智學學會─位於臺中;苗圃學園─位於彰化;融合實驗中小學─位於高雄縣大津,是由一群熱心的家長創辦的學校;沙卡生態小學─位於玉井阿南達瑪迦生態村(http:// www.taconet.com.tw/ief)。

貳、現今臺灣另類教育所面臨的問題與評析
  臺灣實施另類教育已逾三十年,但卻無法有美好的教育成效,因有其困境之所在,如下:

一、法令不完備,有違法之虞;地方法規亦有無法適用之處
  目前《國民教育法》中之各種限制性條文,僅在設備基準,其第八條之一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備基準,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亦得視實際需要,另定適用於該地方之基準,報請教育部備查。」授權地方政府可另訂適用之基準。但由於法之不健全,所以其他皆未授權,造成另類學校的設立莫大的困擾,因此修訂《國民教育法》(第4條第4項)及制定特別法是健全另類教育刻不容緩的事:
修訂《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四項,修正文字如下表:
現行條文
第四條第四項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辦法由直轄巿或縣(巿)政府定之。
修訂建議
第四條第四項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學校型態或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其學制、修業年限、入學方式、課程、組織編制及人事任用得不受本法相關條文之限制,但應規定實驗期限及實驗規模,並於期滿提報實驗成果。其相關辦法由直轄巿或縣(巿)政府定之。
說明
增定「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以符合實況需要。
學制、修業年限、入學方式、課程、組織編制、人事任用等項目即為實驗之可能變項,除有明顯之教育危害,應避免限制。而對相關限制之排除,可使授權地方之立法,具備阻卻違法之法源。
既為實驗,應有實驗期限及規模限制,並做實驗報告,以符合實驗倫理。
www.alearn.org.tw/mag/doc/e000801.htm-

制訂特別法(理念學校法,或特許學校法,或實驗教育法):由於臺灣特殊的歷史發展及社會環境,以及知識本位作祟與家長心態的影響,臺灣另類教育始終無法擴大其教育效果,為了跳脫此一困境,可以考慮另外訂定特別法予以解決。此一特別法應強調教育鬆綁的功能:例行教育鬆綁(例如:強調學校的自主性;課程適性、專業的、自主的發展;人事的自主),並作全國統一之原則性規範,避免地方政府因政治生態的困境,而阻礙了相關配套的制訂,或造成不同縣(市)之辦學條件差異過大。(www.alearn.org.tw/mag/doc/e000801.htm -

二、知識本位教育作祟
  臺灣教育市場「知識本位」明顯理念在教育中是相當明顯的,隨著學術的快速分化,中小學課程的學科數不斷增加,而學生書包的重量也隨之加重,學生作業的數量和考試的次數也「水漲船高」,因此上學變成了沈重的負擔。應該學習的知識增加了,但卻與日常生活愈來愈疏離,知識反成了心靈宰制的工具。
  而另類教育─「我們真的要學那麼多的知識嗎?」要「拋開書包,看雲去!」學習內容須由孩童經驗出發思考,並與教師共同確定。學習材料的選擇乃是一個歷程,在其中孩童與教師的經驗背景不斷地對話涉入。學習的複雜性將因多元與彈性的學習方式而獲益,這些方式涉及遊戲、學校日常生活(Schulalltag)及學校的社會環境。正因另類教育與傳統的知識本位教育背道而馳,而被視為臺灣教育的非主流,因而匡正臺灣教育市場「知識本位」的理念是刻不容緩的,如此才有利於另類教育之推展。

三、缺乏具有批判反省、創新思考力的教師
  另類學校支持知識性學習外的解放性學習歷程(Emanzipatorische Lernprozesse),此歷程將為所有參與者開啟新鮮獨特的知識管道,如此將有助於創造解決當前與未來社會問題的方法,而教師則是此歷程的重要推手。
  然目前另類教育的師資培育系統尚未健全,而受訓教師在接受任何一種教育理論時,能否將各種理論基礎進行批判與反省,將另類教育的思想另闢新思維,以自己的理論基礎將其融貫聯合,而非僅只是守成。
  教師的內在本質是另類教育強調的部分,唯具有批判反省、創新思考力的教師才能將另類教育的教育思想融入於教學情境中,開展另類教育的新契機。

四、部分學校因經費不足(或不穩定),影響辦學效果
  由於地方政府大多財政困頓,因此在提供另類學校的協助上,不是付之闕如,就是逐漸緊縮。而另類學校在資源不足(或不穩定)的情況下,往往會分心於辦學以外之事務(如募款),或過於遷就家長的需求,以致犧牲原有的辦學理念,因此教育部應專案提供大量經費補助,以使辦理另類教育的學校有充裕的教育經費,盡情發揮其教育理念,並減輕其學生的學費負擔。

參、結論
  大部分的另類教育均屬於體制外的教育學校,強調學習內容須由孩童經驗出發思考,並與教師共同確定;創造一個空間,在其中孩童的需求,如活動的自由、自發的表達、時間分配與發展友誼等,皆能得到充分的發展;支持知識性學習外的解放性學習歷程(emanzipatorische Lernprozesse);自我管理的學校,形塑民主互動經驗;提供機會使人體驗探險、體驗生命(馮朝霖,2006)。因而對僵化的體制教育產生衝擊,也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對照組,讓僵化的教育體制有所改變。換言之,另類教育是教育多元、教育改革的重大指標,值得大力提倡。



參考書目
唐宗浩,李雅卿,陳念萱(2006)。另類教育在臺灣。唐山。
詹志禹(2003)。追尋、體驗、冒險:我對華德福學校的幾個印象。人哲234
鄧麗君、廖玉儀(譯)(2003)。Carlgren, Frans 著。邁向自由的教育。臺北:光佑文化。
黃武雄(1995)。臺灣教育的重建:面對當前教育的結構性問題。臺北市:遠流。
薛曉華(1996)。臺灣民間教育改革運動:國家與社會的分析。臺北市:前衛。
宜蘭縣市國民中小學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2002)。
教育部(2003)。九年一貫歡樂行─新課程貼心手冊─小手拉大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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